博彩网站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天杰 发布日期:2021-09-20

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全体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2021 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1〕436号),结合博彩网站 实际情况,现启动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学院各级评审组织均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要严格工作制度,规范评选程序,通过多种途径公开评选信息、制度,集中讨论评选结果,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2.所有学生应积极关注和参与奖学金的评选,参评奖学金同学需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学生需在奖学金系统上完成奖学金申请程序。学校本科生奖学金系统(//freshman.bcweb168.com/jxj)已于9月16日开放,学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学金系统上完成奖学金的申请。其中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广东致胜奖助金无需在奖学金系统申请,需按相关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4.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班按时报送各项材料。

5.成绩要求:成绩绩点将直接从教务系统中读取(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所有科目成绩),所有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成绩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

6.综合测评中德育加分不得超过本人成绩绩点的20%。

 

二、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日-9月18日,完成公益时认证和综合评测加分工作,公益时认证结果和综合测评加分结果需在各班级内公示。班长需在9月5日晚上24:00前,将公益时认证和综合测评加分结果汇总发送给各年级助辅。

2.9月18日-10月15日,各班级公益时认证和综合测评加分结果公示无误后,开展奖学金申报工作,各项奖学金申报要求如下: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指标分配及各年级人数进行名额划分,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排名,由学院进行评定并完成奖学金系统上的申报(学生本人无需进行申报);

国家奖学金:由各评选单位进行初评,学生向学工办提交国家奖学金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资料,并完成奖学金系统上的申请,由学院进行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由各评选单位进行初评,学生向学工办提交相关的电子版汇总表资料,并完成在奖学金系统的申请,由学院进行评审;

广东致胜奖助金:各评选单位进行初评,学生向学工办提交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资料;

专项奖学金:学生分项目按要求提交专项奖学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同时符合多个专项奖学金条件,请分别提交申请),班级进行筛查后上报学院,由学院进行评审,最终评选指标视申请人员达标情况而定;

其他社会和捐赠奖学金:学生按要求提交社会和捐赠奖学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奖学金系统),班级完成筛查后一并提交年级及学院,由学院进行评审;

港澳台奖学金: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待教育部下达名额指标后与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再另行发文通知。 

3.9月18日-9月25日,学生按要求填写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9月26日-9月30日,学院完成各项奖学金的审核及审查(含奖学金系统);

5.10月1日-10月9日,学院完成对各项奖学金的公示,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上报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

6.12月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完成各项的审查、公示及奖金发放。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院系严格依照学生奖励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开展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各班应根据下达的各项奖学金的名额(附件1)对照相应奖学金的评选要求,等额推荐获奖候选人。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需要排序。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原则上要在本年度被推荐获得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包括二等)以上奖学金。

每位学生原则上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东致胜奖助金或者其他捐赠奖学金其中的一项;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专项奖学金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请和评选,最终获奖名单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给出并给予公示。

除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广东致胜奖助金外其他奖学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均通过奖学金系统完成,请各班指导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各类奖项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3)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4)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5)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6)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中国学生。

1.参评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本科生不得参评。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10%(包括10%),同时获评当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综合测评学业加权平均成绩+综合测评附加分

3.评选流程

(1)学生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到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邮箱,并按规定在“奖学金申请系统”上完成《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

(2)填写电子版《【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3),发送至各年级邮箱。

(3)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确定推荐名单后,由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成绩单打印

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的名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在教务部打印成绩单。如果成绩单成绩有误,请在学校公示日结束之前按照程序纠正。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

(6)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2.评选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学院规定期限内,在奖学金评选系统上填写并提交申请,填写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4),发送至各年级邮箱。

 

(三)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参评条件如下:

1.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8%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人满足条件的按一人推荐(少于8人的评选单位);

2.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3.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1.评选类型

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 、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学业进步奖

2.参评条件

各个奖项的参评条件不相同,具体参照《环境学院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5)

3.评选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学院规定期限内,将申请有关纸质证明材料提交到学工办,并将电子版《【专项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6)发送至各年级邮箱。

 

(五)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设一等奖、二等奖,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参评条件

(1)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公示的最新名单为准);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综合测评排名前25%(包括25%)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综合测评排名25%-50%(包括50%)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2.评选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学院规定期限内,在奖学金评选系统上填写并提交申请,填写电子版《【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7),发送至各年级邮箱。

 

(六)广东致胜奖助金

1.参评条件(本科生部分):

(1)博彩网站-博彩担保网-博彩评级网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本科生符合《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要求的参评资格;

(3)参评学年度没有获得学校的其它捐赠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4)本科生在参评学年度获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或二等奖;

2.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填写《“广东致胜奖助金”评选细则及申请表》(附件8)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提交到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邮箱。

(2)本科生按照《博彩网站 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评定出每位申请者的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如下:总成绩=综合测评学业加权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附加分×30%。以班为单位对每位申请者的总成绩进行高低排序,并按分配名额确定初评名单。报学院 “广东致胜奖助金”审核评定委员会。

(3)学院 “广东致胜奖助金”审核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4)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广东致胜奖助金”审核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实名申诉,学院 “广东致胜奖助金”审核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诉进行复核,并做出解释和最终评定。

 

(七)其他奖学金

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及提交材料请参照《捐赠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9),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奖学金系统上完成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9月25日前,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并提交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附件2),不能改变样表的格式或字体,内容须填写工整,不可涂改。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除广东致胜奖助金外):9月25日前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3. 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0。

 

五、提交材料要求

各年级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2018级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9级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级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

      3.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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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