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规范课程成绩记载管理以及调整选课时间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15
各学院、直属系: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务[2017]125号文)经中山大学2017年第18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对规范通识教育课程(公选课程)以及港澳台侨、留学生的政治理论课程和军事课程的成绩记载管理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1. 规范通识教育课程(公选课程)成绩记载管理
2017年9月1日后修读的通识教育课程(含放弃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修读资格转为公选学分的课程)成绩均如实记载,不能申请删除,通识教育课程(公选课程)考试不及格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安排的考核方式安排重考、考查,成绩如实记录。(2017年9月1日前修读的通识教育课程(公选课程)若超出毕业规定应得学分按照旧版规定可以申请删除。)
2. 规范港澳台侨、留学生的政治理论课程和军事课成绩记载管理
港澳台侨和外国留学生2017年9月1日后修读的政治理论课程和军事课成绩如实记载,不能申请删除,课程考试不及格可重修或重考。(港澳台学侨、外国留学生2017年9月1日前修读的政治理论课程和军事课程按照旧版规定可以申请删除。)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务[2017]125号文)规范了课程的成绩记载管理,因此请同学们务必谨慎选课,并需在选课系统 “我的选课结果”确认自己所选课程是否正确。考虑到部分学生需要退选通识教育课程(公选课程),现调整2014、2015、2016级学生本学期通识教育课程(公选课程)的选课结束时间至9月24日23:00。2017级学生本学期的选课时间不变。港澳台侨、外国留学生若要退选政治理论课程、军事课程可在9月24日前联系开课单位退选(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84112870 联系人:林老师;武装部联系电话:13760716590 联系人:卓老师),请同学们按时选退课,逾期不接受选退课。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年9月15日